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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七)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场设置及考试形式

  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考生考试时请自备2B铅笔、橡皮擦及黑色钢笔(签字笔)。

  四、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复习资料

  订购电话:0851-5360012。

  六、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2年 6月1日9:00- 6月17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 1.5,大小10-20KB之间)。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2年6月19日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帐号支付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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