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浙江省优秀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报
(浙卫发[2012]6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浙江省2011年度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考评方案》(浙艾示范〔2011〕6号)确定的标准、方法,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全省22个示范区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授予杭州市下城区等7个县(市、区)为“2011年度浙江省优秀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现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
杭州市下城区。
二、省部共建示范区
嘉兴市秀洲区、上虞市、舟山市普陀区。
三、省级示范区
富阳市、绍兴县、义乌市。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示范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全省其它地区要向他们学习,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做好各项综合防治工作,为深入推进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