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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2年商务“六五”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2年商务“六五”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商务法发〔2012〕120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义乌市商务局:
  201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年度普法工作意义重大。2012年,全省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工作部署为依据,按照《浙江省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省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十二五”时期全省商务工作“三个走在前列,五个显著提高”总体目标的实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宪法和商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增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以及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在商务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商务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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