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建程序: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层层进行考核和向上推荐,报经市国资委审核和复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命名。
3.创建目标:每年市国资委命名先锋示范点2个左右,到2016年共命名先锋示范点10个左右。
4.创建标准:先锋示范点的基本标准是:领导班子好。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党组织书记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党员队伍好。培养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业务精,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的党员队伍。广大党员成为理想信念坚定的模范,终身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遵纪守法、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工作机制好。建立和完善党员学习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党员联系群众、党内民主参与和党建工作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健全适合工作需要,符合时代要求,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工作业绩好。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工作富有成效,争创一流业绩。群众反映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示范点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三)创建先锋示范单位。在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先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为标准,着眼于组织、队伍、统筹、制度四大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群众体系、基层党内民主体系、和谐稳定工作体系、党建工作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在国有企业内打造一批党组织信任、党员满意、社会公认、示范作用强的先锋示范单位。要注重以点带面,推动先锋示范单位向先锋示范行业拓展,把示范活动向国有企业各层次各党组织深化,不断推进先锋示范的延伸和拓展,形成遍布国企的整体示范网络,营造争先进创优秀的良好局面。
1.创建对象: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先锋示范单位侧重考核评价综合工作情况。
2.创建程序: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层层进行考核和向上推荐,报经市国资委审核和复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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