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国资委党委创建先锋示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国资党委[2012]15号)
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将《南宁市国资委党委创建先锋示范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4月12日
南宁市国资委党委创建先锋示范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首府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强化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市委决定创建“全区一流、全国知名”的先锋示范城,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南发[2012]10号)的精神,特制订南宁市国资委党委创建先锋示范城实施方案如下: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以自觉的历史担当创建先锋示范城
各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清醒地看到,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必然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各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绿城党旗红”为总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党组织建设年等活动,以党的先进性激发先进生产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力地促进了首府国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顺应发展的新形势、呼应时代的新要求、回应人们的新期盼,我们还存在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只有围绕进一步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中心,全力创建先锋示范城,以“先锋党员”示范引领,以“坚强党组织”推动促进,以“首善党建”保障支撑,才能保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绘就的发展蓝图成为现实。
各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准确地把握,创建先锋示范城,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抓住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这个中心,通过抓示范、树样板、带全局,培育一流党员队伍、打造一流基层党组织、争创一流党建工作实绩,实现“党员人人是旗帜,党组织个个是堡垒,党组织和党员时时发挥作用、处处体现先进”,党建品牌亮点纷呈,把首府南宁建设成为党的工作充满活力,党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党的先进性和城市现代化融为一体的基层党建创先之城;建设成为“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精神不断弘扬,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网络全覆盖,党组织和党员服务遍布全城的为民服务奉献之城;建设成为党员风采绽放,党员群众形成鱼水关系,社会稳定团结的党群和谐模范之城;建设成为红色文化引领城市人文精神、凝聚发展动力,红色品牌社会效益显著的红色文化创新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