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行业特点,积极组织人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道路、工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对今年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要加快进行保险理赔和房屋除险加固工作,切实保障好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多类型多场次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潜在的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救助、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已创建或正在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救灾演练,让群众了解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12年5月23日前报南宁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771-5505933,5505635(传真);E-mail: jzk5505635@163.com),以便综合上报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南宁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南宁市2012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县(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参照自治区层面分工方案,南宁市本级主要活动安排及分工方案如下:
一、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
宣传周期间,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周密部署本系统、本部门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灾害救助、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面向公众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协调移动通信运营商向公众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市工信委)。开展地震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文化活动,放映防震减灾电视动画片,在全市部分影院放映防震减灾电影(市地震局、广电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红十字系统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红十字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