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抗发〔2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应急办:
按照《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抗电〔2012〕1号)要求,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做好2012年我市“防灾减灾日”及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弘扬防灾减灾理念和抗灾救灾精神
各县(区)、开发区,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的防灾减灾理念,大力弘扬应对汶川、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以及我市2008年抗击低温冰冻灾害和2010年抗击干旱灾害中彰显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抗灾救灾精神。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发挥其宣传、教育、警示作用。要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针对我市易发灾害的种类、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二、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各县(区)、开发区,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各自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种类,以及部门行业防灾减灾的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要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宣传册、播放音视频资料、专业人员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专题讲座等多种媒体和形式,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继续倡导每个公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1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1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1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1次避险经历,开展1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