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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统筹城乡教育改革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我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各县区也分别制定每一所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台《南宁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评估细则》;建立我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信息库,各县区要建立每一所中小学校的信息库;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学校标准化项目建设及中小学教育装备,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确保城乡中小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城乡中小学教育装备达到《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标准化建设,采取多渠道筹措经费(国家薄改项目经费、市财政经费、县区政府自筹经费)的形式,力争在2015年底前,我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等配备基本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及图书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信息化教学设备配备基本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
  (五)对普通高中实行义务教育进行可行性研究。
  成立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普通高中实行义务教育可研性研究课题组,结合我市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分别对普通高中实行义务教育后,学校办学经费、学校标准化建设、高中学校布局调整、师资培训及管理、学生入学标准和管理办法、全市普通高中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调研和论证,统筹普通高中、特色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协调发展。2012年底完成《南宁市普通高中实行义务教育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城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各项改革的推进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管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努力推进实施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加强硬件建设与强化软件管理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提升城市教育与缩小城乡教育差别的关系。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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