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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徐丽颖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徐丽颖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79号)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徐丽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信财险报[2012]1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徐丽颖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其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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