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丰富载体,提高质量。
1.抓好基本防护技能训练。在开展好课堂理论教学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操场和野外的基本防护动作训练,使每位学生都掌握基本防护动作的要领以及人民防空器材的使用方法。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防空、防毒、防化逃生演练。
2.多渠道拓宽人防知识宣传。根据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内容,适当开展人防知识墙报宣传、演讲比赛、多媒体教学和征文比赛等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邀请人防部队到学校实地帮助学生开展防护技能训练或组织学生到市人防办一楼展示厅参观人防专题展览等,进一步扩展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视野。及时总结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做法,向自治区人防办《广西人防》杂志或市人防办法宣科投稿(投稿方式:以电子稿投稿 电子邮箱:18977163899@qq.com人民防空办公室网址:http://rfb.nanning.gov.cn/)。
(三)监督检查,确保实效。
市教育局和市人防办将加大力度对各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不开展人防教育或不按要求开展人防教育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扎实工作。
1.请于6月20日(星期三)前到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宣科领取人民防空教育教材、学习和考试资料,到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科领取“三防”(防毒、防化、防核)防护服。
市人防办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6楼法宣科),联系人:陆海波,联系电话:2803404转6612(办公室),18977163899(手机);
市教育局地址:金州路22号南宁市教育局(7楼体育卫生艺术科),联系人:黄战明,联系电话:2807293。电子邮箱:2807293@163.com
2.请于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学校开展情况报送),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南宁市初级中学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学校名单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南宁市第二中学(新民中学) 南宁市第三中学(三美学校) 南宁市第四中学
南宁市第五中学 南宁市第九中学 南宁市第十中学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南宁市第十三中学
南宁市第十四中(建政校区) 南宁市第十四中(琅东校区) 南宁市第十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