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2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或称国务院《通知》)、《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或称国务院《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1〕18号,以下简称州政府《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实施《凉山州“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促进我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见附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1.紧密结合地方、部门自身实际,把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实施《凉山州“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承接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加强对基层政府、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多种载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工作部署要求等的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发展的共识和合力,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积极探索符合凉山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密切跟踪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敏锐捕捉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亮点,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新举措,推动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考核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