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资助专项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20日,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席会议授权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设立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核心技术研发资助的要件之一是具备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准文件。鉴于《通知》中并未明确如何申请组建上述机构,经研究,现对核心技术研发资助专项申报要求作出适当调整(详见附件),书面申报时间延长至2012年6月25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请按程序向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如获得批准,但该相关主管部门未予以资助的,亦可向我委申请资助,但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其他相关受理要求与《通知》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及配套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工程 实验室及配套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特发布本指南。
第一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资助项目
一、优先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的工程实验室建设。
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主要任务:开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产业化技术开发,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