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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全面创建,扎实推进(2013年1月一2015年12月)。
  1.每年1月一2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提升先锋示范城创建目标。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结合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当年的创建工作计划,填报各类先锋示范对象创建申报表,并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做好工作动员部署。
  2.每年2月一11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以创特色、抓规范、上水平为工作着力点,紧扣行业特点,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对创建工作新机制的探索,注意总结提炼创建工作的新经验,不断增强先锋示范对象的可视性、可学性,充分发挥先锋示范对象的典型引导和示范辐射作用,努力营造“学示范、赶先进、创佳绩”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先锋示范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3.每年11月一12月,年度检查验收评比,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当年的重点创建对象进行检查验收,评选表彰和命名一批先锋示范对象。对已命名的先锋示范对象进行复查,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示范资格,及时调整充实一批新的示范对象。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搞好阶段总结,做好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不断形成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的持久动力机制。

  (三)巩固提升,形成长效(2016年1月一2016年12月)。
  1.2016年1月一3月,搞好活动总结。对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和“岗位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提升先锋示范城创建成果。积极选树一批先锋示范典型,示范带动全局各基层党组织掀起新一轮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
  2.2016年3月一6月,抓好成果展示。结合建党95周年,广泛宣传先锋示范城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成果展示,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以优异的党建工作实绩,迎接建党9 5周年。
  3.2016年7月一12月,健全完善机制。对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重点提炼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创造的经验做法,建立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经常化的长效机制,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将先锋示范城向纵深推动。
  六、工作要求
  创建先锋示范城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我市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我局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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