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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创建效能型单位: 工作分工科学、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简化、工作运转高效、部门配合协调,班子团结,决策科学,干部职工精神风貌良好,办事规范、高效、快速。
  创建廉洁型单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有效地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满意机关。
  (四)打造先锋示范队伍。
  1.创建目标:争当南宁市和市直机关先锋示范队伍。每年命名市直机关先锋示范队伍12支,推荐市委命名市级先锋示范队伍6支;到 2016年,市直机关工委命名市直机关先锋示范队伍60支以上,推荐市委命名市级先锋示范队伍30支以上。
  2.评选先锋示范队伍标准:队伍建设好,队伍成员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方式好,立足群众需求、社会需要,拓展服务内容,开展“日程化、便民化、定向化、专业化”等志愿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服务工作富有成效,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高。工作机制好、工作机制配套,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群众反映好,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表现优异,社会形象好,得到群众普遍赞誉。
  3. 成立党员先锋服务队,积极开展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
  组建南宁市工商局党员先锋服务队,并根据岗位特点、党员个人意愿和基层党组织设置等实际情况设立各种类型先锋服务分队。各服务队队长由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员服务队实行“五个统一”管理:统一授旗、统一标识、统一口号、统一行动、统一制度。党员先锋服务队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实践广西精神和南宁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公益服务、岗位业务推进、平安和谐创建等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五)打造先锋示范品牌。
  1.创建对象: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工作为主创建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党组织为主创建的党组织品牌,以党员个人为主创建的党员品牌。
  2.创建目标:争当南宁市和市直机关先锋示范品牌。每年命名市直机关先锋示范品牌5个,推荐市委命名市级先锋示范品牌2个;到 2016年,市直机关工委命名市直机关先锋示范品牌25个上,推荐市委命名市级先锋示范队伍品牌10个以上。
  3.围绕我局创建先锋示范城系列活动,认真总结提炼在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积极实施一系列党建工程,用项目管理和品牌建设的模式,将我局打造成集基层党建、队伍建设、服务发展等融为一体的一流综合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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