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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工商局,各分局、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南府办发〔2012〕39号)及市直机关工委创建先锋示范城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南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提高首府南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主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市委提出的创建先锋示范城标准,从基层党建创先之城、为民服务奉献之城、党群和谐模范之城、红色文化创新之城的建设入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一系列先锋创建示范行动,把我局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创建先锋示范城“走前头、作表率”的基层党组织,把我局全体党员打造成为“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标兵楷模。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提出的“突出一个主题,紧扣两条主线,实施三步计划,实现四个目标”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我局各基层党组织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打造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品牌、先锋示范文化,逐步实现从个人示范到单位示范,从单位示范到整体示范,构建具有首府工商特色的先锋示范体系。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解放思想、敢做善成,创造性地推进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示范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创建先锋示范城中有作为、多作为、作为好,充分发挥“走前头、作表率”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工商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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