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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宁夏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申请机构名称:
  地址:
  申请机构负责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名称: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说明(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管部门职责、人员配备、岗位责任、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汇划渠道等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说明)

  

资金支付与清算流程(主要包括拟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时向收款人进行支付和向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的流程和有关说明)

  

相关配套措施(主要包括针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特殊性制定的管理措施、计算机硬件配置、软件开发及联网通讯方案等配套措施)

  

服务承诺:

  


  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前两个年度资产负债比例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4.前两个年度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金融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做出的最新监督检查报告和综合评价。
  6.前两个年度资金支付结算方面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说明。
  7.前两个年度代理国库业务情况说明。
  8.清算行通过认定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附件3: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审批表

申请单位名称

 

审批单位名称

 

审批单位受理时间

 

审批事项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结论

 

        人民银行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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