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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依法推进节能。建筑业主要依法履行节能义务,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后,要将分项用能数据传送区级分平台。市和区、县建设部门可通过能源审计等方式,对民用建筑运行能耗情况进行检查,业主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予以配合。

  (五)加强资源共享。对已经投入运行的企业、校园、医院等能源管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已安装的计量表具,实现与本区分平台联网。对从建筑终端采集的能耗数据,要按照“分级授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相关部门能耗监测、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节能服务企业节能诊断等多方面的需求。

  (六)提高服务水平。市级平台要定期将全市分类建筑能耗数据与区级分平台交换,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区级分平台要向已经实现分项计量装置联网的业主免费提供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或客户端程序,使业主及时了解该建筑的用能状况。

  附件: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对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总体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推进落实,确定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能耗信息共享的范围;会同市财政局落实财政资金补贴政策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研究制订系统建设、运营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分平台建设和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负责市级平台的建设和功能完善;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修订《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贴办法》,并负责受理区县政府市级补贴资金申请;会同市质量技监局提出承接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施工单位的有关要求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落实安排市级财政资金,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市国资委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及联网工作

  市政府机管局负责本市市级机关办公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及联网的组织实施和验收;负责市级机关分平台建设及向市级平台传输数据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运营管理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器具法制计量监督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撑,会同市建设交通委提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器具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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