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吉人社联字〔2012〕2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2〕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5号)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调查摸底、扩大政策宣传、精心开展服务,不断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积极帮助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一季度,全省共确定城乡“双困”人员16435人,当期减少3982 人,期末实有12453人。通过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共有3791名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
一、明确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对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非常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辽源市成立了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财政、民政、住建等12个部门(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了部门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通化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具体目标任务,并将其分解到各地,确保就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普查,建档立册
为切实做好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各地充分发挥基层人社平台作用,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城乡“双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详细了解他们的失业状况、家庭收入、技术特长、培训需求、择业意向等内容,并为他们建档立册。白山市由人社部门牵头,组成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6个县(市)城乡“双困”人员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吉林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人员单独建立台账和数据库,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提供依据。
三、扩大宣传,落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