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宁夏生态移民地区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银发〔2011〕51号)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生态移民新村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0〕4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生态移民地区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力度,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1983年以来,我区通过实施吊庄移民、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移民和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等模式,累计搬迁贫困群众70.81万人。在此过程中,全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切入点,千方百计为移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对支持移民发展生产和移民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在看到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的同时,也要认识到我区山川区域发展不协调、贫困面较大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全面加快扶贫攻坚仍然是全区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从统筹山川、城乡发展大局出发,做出继续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的战略性部署,转移中南部35万贫困人口,从彻底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实现全区人口合理再分布、大力恢复改善生态方面对生态移民工程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金融反贫困为己任,把做好生态移民的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和长期制度性安排,扎实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要将业务发展和履行现代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抓紧研究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有效措施,总结经验,突破传统观念束缚,扩大移民地区担保物范围,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移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大力支持和推动生态移民地区加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移民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