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东街支行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16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你单位《关于为我行新增网点支行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的请示》(京中银报[2012]13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东街支行”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领取上述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58907670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东街支行 | 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26号楼一层南侧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
2 | 58907401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乐园支行 |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16号院甲1号楼1至2层101、102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