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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崔荣辉、大兴支公司白静波、崇文支公司马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刘忠琦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崔荣辉、大兴支公司白静波、崇文支公司马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刘忠琦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167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崔荣辉、白静波、马强、刘忠琦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产京发[2012]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崔荣辉、白静波、马强、刘忠琦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崔荣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白静波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马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刘忠琦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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