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关于改进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0〕274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记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集团)、广电学会: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闻奖评奖工作,避免重复报送、交叉评审、标准不一、给基层带来忙乱等问题,确保新闻奖评选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真正发挥评奖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评选工作,经协商并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决定从2011年起,对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改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改进新闻奖评选新的办法和要求
从2011年起(即对2010年度的作品评选开始),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复评工作合并一起进行,统一报送渠道、统一奖项设置、统一评选标准、统一评选程序、统一获奖数量;定评工作则仍由省记协、省广电学会分别进行。考虑到浙江新闻奖广电作品奖项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项设置通过规范和归并后,送评和获奖数量略有减少,从2011年起,适当增加浙江新闻奖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报送数量和设奖数量。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复评委由省记协和省广电学会共同商定聘任。两个奖的参评作品材料报送有所改进,浙江广电集团参评材料由总编室直接报送到省记协,各市参评材料由各市记协、市广播电视学会共同签章后统一报送到省记协;浙江广电集团和各市同时将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目录及作品推荐表(各一份)报送省广电学会。
二、关于取消、保留和调整的有关奖项
为了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奖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一致性,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与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奖项,完全对接中国新闻奖和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新闻类奖项设置及标准要求,原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中的社教节目奖、文化节目奖、特别节目奖、纪录片等奖项不再设置。原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中的广播电视重大新闻报道奖项,根据省委宣传部领导的要求,冠名为浙江新闻创新奖,其奖项包括重大主题报道、突发事件报道、热点引导、典型报道等奖项,统一由省记协组织评选,省广电学会不再组织评选。
三、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项设置及参评要求
广播电视新闻奖共设8个项目:消息、连续(系列)报道、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访谈、新闻专栏。
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标准:导向正确,突出时代精神,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富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创作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广播电视特点突出,感染力强;制作精良。
1.广播新闻(8个子项)
(1)消息:分短消息、长消息
①短消息:(时间1分30秒以内)。
②长消息:(时间4分钟以内)。
(2)连续(系列)报道:(时间每集8分钟以内),报送首、中、尾三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3)评论:含评论(10分钟以内)、新闻评论性专稿(20分钟以内)。
(4)专题: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30分钟以内)。
(5)现场直播:指广播电视利用电子信号把新闻现场的声音或图像直接发送并同步播出的节目形式。它在记录新闻事件发展变化的同时,把记者的现场报道、播音员或主持人的现场描述或背景介绍同步传输,集报道新闻、提供知识、分析事态于一体。参评节目范围包括重大时政、经济、社会、文化等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
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1/2,所用录音、录像材料不超过总长度的1/3。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不得报送此项。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时间不限,送开头1小时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审听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约1000字)。
(6)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时长不限。
(7)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
(8)新闻专栏:是指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频道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栏目。
2.电视新闻(8个子项)
评论:含评论(20分钟以内)、新闻评论性专稿(40分钟以内)。
其他子项要求同广播新闻。
四、参评指标分配
广播电视新闻奖(广播202件,电视202件)
(一)广播作品部分
1.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送28件。
2.杭、宁、温三市各送18件,其中县级广播作品至少4件。
3.其他各市各送15件,其中县级广播作品至少3件。
(二)电视作品部分
1.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报送28件。
2.杭、宁、温三市各送18件,其中县级电视作品至少4件。
3.其他各市各送15件,其中县级电视作品至少3件。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8类小项每项报送不得少于1件。
选送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访谈节目,仅限省、市广播电视台,县级台不参送。
五、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的电子文本须提前一周发至省记协邮箱。
报送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大楼2111室;省记协秘书处收。邮政编码:310039;邮箱地址:zjsjx@zjnews.com.cn。
由于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有新的改进和调整力度较大,请各参评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新的评选通知精神,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报送工作,确保新闻奖评选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浙江新闻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秘书处,联系人:傅亦军,联系电话:0571-85310661、85175125(传真)。
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陶广平,邮箱地址:taoguangp@sina.com,联系电话:0571-56353135、88805322(传真)。
本通知电子文本可登陆浙江省记协、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查询和下载。
附件:
1.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2.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
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参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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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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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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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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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频道(栏目)及首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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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时间、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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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及其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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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评
介
及
社
会
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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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单位意见
| 总编辑、台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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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该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评。
2011年 月 日(请在此加盖初评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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