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市场监管逐步强化,粮食流通秩序不断规范。《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新职能,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维护了粮食有序流通。一是初步建立了市、县两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成立了粮食监察执法队2个,依法开展粮食收购者资格审核、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维护。二是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退耕还林(草)补助粮、军粮的质量,有效地维护了退耕群众和部队官兵的切身利益。三是建立了粮食流通统计体系。健全和完善粮食流通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实现了从粮食行业统计向全社会粮食统计的转变,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二)粮食应急机制基本建立,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市政府出台了《固原市粮食应急预案》,使全市粮食应急工作有章可依;二是建立了地方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新建市、县(区)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1080吨(储备应急面粉777.5吨、大米302.5吨、食用油82.5吨),增强了市县(区)政府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三是健全了粮食应急定点加工、储备、供应网络,确定承担市县(区)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企业7家,加工企业1家,应急供应网点12家;四是建立了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共布设粮油价格监测点12个,加强了成品粮油市场的重点监测,将其价格监测点延伸到甘肃省平凉市、陕西省宝鸡市。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格局基本形成。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市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实现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主体多元化,逐步引导和鼓励具有收购资格的多种市场主体随行就市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141家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其中国有粮食企业40家,非国有粮食企业14家,个体工商户87家。共有各类粮食经营户286家,其中:从事粮食购销的经营户101家,从事成品粮油批发零售的经营户150家,从事粮油加工的经营户35家。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据粮食行业统计,2008年至2010年,多元主体共收购各类粮食59.9万吨,销售各类粮食76.7万吨。
(四)粮食流通服务功能日臻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围绕为城乡居民服务、为“三农”服务、为驻固部队服务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实施自治区“放心粮油”工程。加强“放心粮油店”建设,提升了成品粮油经营者的服务水平,活跃了成品粮油市场,2011年末,全市共培育和发展国有“放心粮油”配送中心2家,“放心粮油店”56家,“放心粮油”生产示范企业1家。二是深入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围绕改善农户储粮条件,有效减少产后粮食损失的目标,把服务领域拓宽到粮食生产,在推广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户参与的项目实施机制,为全市8600户农户配发了科学储粮标准仓。三是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建立健全了退耕还林(草)补助粮供应机制,补助粮源竞价采购、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等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实现了从原粮供应到成品粮供应的重大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供应退耕还林(草)补助粮29.56万吨,为推进粮食流通保供稳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