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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队参加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活动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队参加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活动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4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2012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本次竞赛活动共设七大类16个工种,各竞赛工种分别安排在4月-9月在五市和区属院校举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将组队参加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参赛工种和组队责任单位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现状,选择参加五类11个工种的竞赛:农民工竞赛工种(电焊工、砌筑工、挖掘机驾驶员、装载机司机),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漆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电焊工、回族刺绣、阿语商贸服务11个工种。不参加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仪表维修工、化工分析工5个工种。参赛的工种分别由相关单位牵头组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做好选手选拔、培训、参赛和经费预算等工作。
  (一)全区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电焊工、砌筑工、挖掘机驾驶员、装载机司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队参加。(4月17日-18日,地点:固原农业学校)
  (二)全区汽车维修职业技能竞赛(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队。(竞赛时间待定,地点:宁夏交通技师学院)
  (三)全区清真烹饪职业技能竞赛(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由市商务局牵头组队。(竞赛时间待定,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四)全区电焊工职业技能竞赛由市工信局牵头组队。(竞赛时间待定,地点:西北机械技师学院)
  (五)全区地方特色性(回族刺绣)竞赛由市妇联牵头组队。(竞赛时间待定,地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六)全区地方特色性(阿语商贸服务)竞赛由市宗教局牵头组队。(竞赛时间待定,地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核奖励
  (一)对获得自治区各竞赛决赛工种前三名的选手除享受自治区各项奖励外,市政府再分别给予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的奖励。
  (二)对参加自治区各竞赛工种(项目)决赛的选手,每人给予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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