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普惠型慰问资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固政办发〔2012〕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2012年“两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的普惠型慰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固原市2012年“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普惠型慰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固政办[2012]28号)精神,从3月26日开始,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深入五县(区),对“两节”期间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城乡低保对象普惠型慰问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等形式,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会议纪要、有关工作程序、划拨金额、会计资料和随即抽查低保对象“一卡通”原始凭证等方法,抽查了5个乡镇,2个街道办、5个街道居委会,10户城乡低保对象。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能够按照区、市要求,高度重视做好“两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普惠型慰问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文件起草、会签、填报兑付资金花名册到向财务、代发银行提供纸质和电子发放花名册,都详细明确了办理时限,严格发放程序,确保“两节”慰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让城乡低保对象在春节来临之际深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2012年“两节”期间,中央、自治区共对全市49142名城市低保对象和149153名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分别发放一次性普惠型慰问300元和200元,发放总金额为4457.38万元。市委、政府共对全市20605户城市低保对象和86950户农村低保对象每户分别发放一次性普惠型慰问70元和50元,发放金总额为578.985万元。彭阳县和泾源县结合中央、区、市普惠型慰问,县本级财政共对7592名城市低保对象和29066名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分别发放了一次性普惠型慰问金(彭阳县分别为73元和87.5元,总金额为175.644万元;泾源县分别为30元和20元,总金额为33.715万元),发放总金额为209.35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专项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对“两节”慰问工作都十分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到位,下拨的各项慰问资金运行规范,监管到位,均通过国库支付到制定银行专户,实行“一卡通”发放,所有慰问资金均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对“两节”慰问工作安排步调不够一致。个别县(区)只是通过了财务封闭运行的方式进行资金下拨到户,没有发文件对资金发放时限、程序、监管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各县(区)“两节”慰问资金发放时限不够统一。由于慰问资金财政下拨文件收到的时间不够一致,加之资金由国库支付到指定银行后,银行在向低保对象“一卡通”打款的过程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致使个别县(区)实际发放到“一卡通”时间与规定到位时限存在时间差。最早到卡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最迟到卡时间为2012年2月8日。三是“两节”慰问资金“一卡通”发放名目标注不规范。个别县(区)民政部门在向银行提供的城乡低保对象“两节”慰问资金发放表名称不规范,部分指定银行在“一卡通”输入资金名目时由于理解有误和为了减轻工作量,输入的资金名目五花八门,有的为“转存”,有的为“两节补贴”,有的为“代发工资”,有的为“过节补贴”,还有的为“一次性补贴”,造成低保对象理解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