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报名资格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本局工龄的干部。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现职正科级干部或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现职副科级干部或一般干部,一般干部必须在科员岗位)。
4、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四、竞争程序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从2012年5月18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具体程序是:
(一)动员部署(5月18日)。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报名(5月18日)。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5月18日)。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次竞争上岗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予以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竞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
(四)笔试(5月19日)。由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题目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数与竞争职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进行面试。
(五)面试(5月20日)。由面试考官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演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每人答题时间为15分钟。本单位参公全体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旁听。面试考官组共7人,由主管部门、本单位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其中本单位(系统)考官不超过2人。
(六)民主测评(5月20日)。对面试对象在本单位参公全体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中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结束后,按照拟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对于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不列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