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柳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柳州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我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住建、水利、气象、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强化措施,密切配合,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群测群防、应急演练、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等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较好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0年,我市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01起(市城区发生6起、鹿寨县38起、融安县37起、融水县47起、柳江县11起、三江县60起、柳城县3起),其中滑坡55起、崩塌136起、地面塌陷4起、地裂缝4起、地面沉降2起、泥石流1起,灾害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损毁房屋47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50万元。全市共因地质灾害转移群众2009人,鹿寨、融安、融水县共有306人成功避险。
2010年开展了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共涉及全市118个乡镇(街道)、1189 个行政村(社区)、7838个屯(组),普查覆盖面达100%;划定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5253处,涉及102个乡镇(街道),占全市总数的86.44%;涉及815个行政村(社区),占全市总数的68.54%;涉及屯(组)3894个,占全市总数的49.68%;涉及人口474007人,核查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79处,核消原有隐患点142处,新发现认定隐患点194处,待进一步核查认定的新发现隐患点85处。
二、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年我市总降雨量1200~1800毫米,比常年略偏少,预计1~3月总雨量北部接近常年,南部略偏少;4~6月总雨量北部偏多,南部偏少1~2成;7~9月总雨量偏多1~2成;10~12月总雨量偏少2成左右。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常发生由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此外,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发育区全年均有可能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根据2010年开展的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成果,以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按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全市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区总面积6717.38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36.12%:
1. 柳州市市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城中区人民政府、柳北区人民政府、柳南区人民政府、鱼峰区人民政府
分布于柳州市市区南部的峰丛孤峰山体,以及三门江、沙塘镇至洛埠镇一带,面积201.46平方公里,占市区总面积的30.6%。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河岸滑坡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采取工程措施;(2)严格按照《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展资源开发利用,及时做好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及土地平整工作;(3)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2. 柳州市市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柳北区人民政府、柳南区人民政府、鱼峰区人民政府
分布于柳州市太阳村谷地、沙塘盆地、莲花村至鸡喇、罐头厂、大桥一带,面积20.24平方公里,占市区总面积的2.85%。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防治区重点防治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强采超采地下水行为;(2)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3. 柳江县东部滑坡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柳江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柳江县里雍、白沙一带,面积155.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12%。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滑坡地质灾害。人为切坡是滑坡发生的主导因素(如公路切坡过高、过陡、无台阶、无护坡设施),降雨为触发因素。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的斜开地表排水沟、设挡土墙、如地面发生裂缝立刻回填夯实;(2)禁止随意切坡等行为,开挖边坡时做好边坡防护工作;(3)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4. 鹿寨县东部、北部和中部滑坡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鹿寨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鹿寨县四排、寨沙、拉沟、龙江、黄冕一带,面积为1218.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6.31%。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滑坡地质灾害。人为切坡是滑坡发生的主导因素(如公路切坡过高、过陡、无台阶、无护坡设施),降雨为触发因素。重点防治滑坡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的斜开地表排水沟、设挡土墙、如地面发生裂缝立刻回填夯实;(2)禁止随意切坡等行为,开挖边坡时做好边坡防护工作;(3)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5. 鹿寨县平山、中渡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鹿寨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鹿寨县平山、中渡、大门一带,面积为246.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市面积的7.33%。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地质灾害。有许多村屯房屋修建在近直立山峰脚下,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主要防治措施: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6. 融安县北部滑坡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融安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融安县雅瑶、大将、板榄,面积1537.6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2.93%。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的斜开地表排水沟、设挡土墙、如地面发生裂缝立刻回填夯实;(2)禁止随意切坡等行为,开挖边坡时做好边坡防护工作;(3)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7. 融安县城及桥板至泗顶地面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融安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融安县长安、泗顶、桥板一带,面积为692.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3.83%。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地面塌陷和崩塌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8. 融水县城及融江沿岸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融水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融水县城及融江沿岸,面积为101.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17%。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危岩崩塌和融江沿岸崩塌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融水县城融江沿岸修建防洪堤;(2)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9. 融水县西北部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融水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融水县杆洞、同练、滚贝、汪洞、三防一带,面积为1133.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4.3%。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和限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随意切坡等行为;(2)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10. 融水县洞头、元宝山、香粉、安陲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融水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融水县洞头、安太、元宝山、香粉、安陲一带,面积为79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6.94%。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和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和限制山体周边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随意切坡等行为;(2)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11. 融水县北部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融水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融水县大浪、白云、红水、拱洞、大年一带,面积351.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53%。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和限制山体周边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随意切坡等行为;(2)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12. 三江县古宜、斗江、程村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三江县人民政府
分布于三江县古宜、周坪、程村、斗江、林溪、八江等乡镇,面积269.9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1.11%。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重点防治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加强对地灾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采取工程措施。
(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全市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灾隐患点多分布广,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灾隐患点主要分布在12个重点防治区内。通过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确定我市2011年度市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74处及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区152处。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详见附件),灾害点所在县(区)、乡(社区)、村(街道)要特别注意防范,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编制方案,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2011年4月底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汛期前发布实施《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管理。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加强管理。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防灾体系,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重新调整、完善,建立健全防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易发区监测人员,落实防治责任和相关工作措施,对地灾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目前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一项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预防地质灾害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按“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要求,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各项防灾责任制度,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务必做到每个易发区和隐患点有人管,有人巡逻,把预防、监测、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村屯;切实解决基层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设涵盖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信息网络,加强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提高识别灾害前兆和预警的能力。
(五)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做好排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所有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及时纳入防范体系,加强对在建施工场所防灾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要注意上游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壅塞体,后期降水使壅塞体突然溃决,形成高落差、大体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根据《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速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要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速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方式上报。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重点要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和二次灾害的防范。
(六)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区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管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群测群防、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科研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建立一个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七)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基础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指导组建以镇干部、协管员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以及乡镇民兵队伍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处置有力、管理规范的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体系。
(八)加强监管,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防止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引发地质灾害。依法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以及地下水开发利用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管,加大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九)加强宣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附件一:
柳州市2011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一览表
| 灾害地点
| 灾害类型
| 隐患概况
| 防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监测人
|
1
| 柳州市马鞍山
| 崩塌
| 4640立方米、威胁山下街道居民数千人安全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尽快治理。
| 鱼峰区
人民政府
| 区长
| 莫海
|
2
| 柳州市鹅山
| 崩塌
| 5000立方米、威胁山下数千名居民及游客的安全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尽快治理。
| 柳南区
人民政府
| 区长
| 孙芳兰
|
3
| 柳州市龙泉山
| 崩塌
| 600立方米、威胁山下数百名群众安全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尽快治理。
| 鱼峰区
人民政府
| 区长
| 韦汉忠
|
4
| 融安县桥板乡二村村旧村屯
| 危岩
| 危岩800立方米,威胁28户161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融安县
人民政府
| 县长
| 覃气芳
|
5
| 融安县桥板乡温塘村大干屯
| 危岩
| 危岩666立方米,威胁40户135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覃田
|
6
| 融安县桥板乡良老村老村屯
| 危岩
| 危岩202立方米,威胁48户206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覃立荣
|
7
| 融安县大良镇新寨村新寨屯
| 危岩
| 危岩640立方米,威胁46户186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周罗宽
|
8
| 融安县大良镇杨柳村五龙屯
| 危岩
| 危岩1200立方米,威胁38户168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罗海群
|
9
| 融安县长安镇大巷村下村屯
| 塌陷
| 4369立方米,威胁3970人
| 加强监测,及时避让,争取立项,进一步勘查整个河西片的地下结构构造,为居民建房提出合理化建议。
| 融安县
人民政府
| 县长
| 秦孟全
周 胜
|
10
| 三江县老堡乡边浪村边浪屯
| 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3500立方米,威胁30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建议搬迁。
| 三江县
人民政府
| 县长
| 宛仁章
|
11
| 三江县独峒乡林略村林略屯
| 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20000立方米,威胁51户25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建议搬迁。
| 韦良敏
|
12
| 三江县林溪乡弄团村都亮屯
| 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25000立方米,威胁8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建议搬迁。
| 吴会臻
|
13
| 三江县林溪乡程阳村大寨屯
| 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4500立方米,威胁10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建议搬迁。
| 石连运
|
14
| 三江县梅林乡新民村省口屯
| 滑坡
| 滑坡45000立方米,威胁15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建议搬迁。
| 吴应芳
|
15
| 三江县富禄乡中学
| 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3000立方米,威胁15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支挡。
| 黄运德
|
16
| 三江县同乐乡高洋村高洋屯
| 不稳定斜坡
| 不稳定斜坡12000立方米,威胁9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支挡。
| 张文俊
|
17
| 三江县同乐乡中学
| 滑坡
| 滑坡5000立方米,威胁师生1000人
| 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支挡。
| 张荣生
|
18
| 融水县城中社区望江路、大南街
| 危岩
| 威胁61户189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融水县
人民政府
| 县长
| 吴桥成
|
19
| 融水县城南社区济安街
| 危岩
| 威胁75户333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贝军荣
|
20
| 融水县安太乡培秀村上屯
| 泥石流
| 96000立方米,威胁32户151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马浩
|
21
| 融水县安太乡尧电村上屯
| 泥石流
| 威胁81户366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梁志田
|
22
| 融水县安太乡尧电村下屯
| 滑坡
| 威胁115户458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融水县
人民政府
| 县长
| 梁忠林
|
23
| 融水县安太乡洞九村甲乐屯
| 滑坡
| 威胁61户232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唐正光
|
24
| 融水县三防镇洞马村大村屯
| 危岩
| 威胁28户136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蒙荣旺
|
25
| 融水县三防镇本洞村板料屯
| 泥石流
| 1000立方米,威胁30户115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黄世代
|
26
| 融水县三防镇洞马村八仙屯
| 泥石流
| 1500立方米,威胁31户138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刘汉斌
|
27
| 融水县三防镇本洞村下仕道屯
| 危岩
| 10000立方米,威胁45户175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韦义坤
|
28
| 融水县大浪乡大浪中学
| 滑坡
| 5100立方米,威胁师生710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梁俊平
|
29
| 融水县同练乡英洞村九龙屯
| 滑坡
| 威胁44户205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盘进威
|
30
| 融水县同练乡英洞村羊角屯
| 滑坡
| 15840立方米,威胁43户220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廖志祥
|
31
| 融水县同练乡英洞村拉搞屯
| 滑坡
| 18600立方米,威胁29户120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廖绍良
|
32
| 融水县怀宝镇洋洞村洋洞屯
| 滑坡
| 1000立方米,威胁36户199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石远峰
|
33
| 融水县怀宝镇永和村思英屯
| 滑坡
| 1500立方米,威胁33户139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李炳球
|
34
| 融水县汪洞乡产儒村沙坪屯
| 泥石流
| 威胁50户200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蒙春防
|
35
| 融水县汪洞乡汪洞中学
| 危岩
| 1000立方米,威胁师生406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廖顺良
|
36
| 融水县汪洞乡平时村大核屯
| 滑坡
| 2300立方米,威胁15户108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刘本昌
|
37
| 融水县永乐乡毛潭村边江屯山脚边
| 危岩
| 400立方米,威胁22户103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清除危岩、锚固、垫托。
| 何华光
|
38
| 融水县白云乡高兰村大兰屯
| 滑坡
| 15000立方米,威胁22户132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范青球
|
39
| 融水县安陲乡大塅村大塅二队
| 滑坡
| 威胁56户224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邱明坤
|
40
| 融水县安陲乡大田村上拉马屯
| 滑坡
| 威胁23户108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梁汉明
|
41
| 融水县安陲乡大田村上六秀屯
| 滑坡
| 威胁130户486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云军
|
42
| 融水县杆洞乡党鸠村上党鸠屯
| 滑坡
| 约4000立方米,威胁54户252人
| 夯实裂缝,监测检查,及时避让。
| 梁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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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融水县良寨乡培洞村培洞完小学
| 滑坡
| 15000立方米,威胁师生175人
| 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蒙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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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融水县良寨乡培洞村培洞屯
| 滑坡
| 1500立方米,威胁58户290人
| 夯实裂缝、大雨时危险区内人员向南侧撤离。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周庆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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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融水县香粉乡雨卜村卜令屯
| 滑坡
| 3000立方米,威胁70户403人
| 夯实裂缝、加强观察,大雨时危险区内人员向南侧撤离。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马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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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融水县四荣乡荣塘村高皇屯
| 滑坡
| 威胁37户163人
| 加强巡查、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 梁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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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融水县四荣乡荣塘村甲昂屯
| 滑坡
| 威胁23户101人
| 加强巡查、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 何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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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融水县杆洞乡花孖村大花孖屯
| 滑坡
| 510平方米,威胁27户120人
| 地表排水、裂缝填埋、临滑时人员向北及南面撤离。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避让
| 梁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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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柳城寨隆镇下寨村毛村小学
| 危岩
| 危岩100立方米,山体裂隙发育,底部悬空,稳定性差,威胁师生211人。
| 加强监测,修整缓冲平台。
| 柳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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