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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影视剧及文艺节目排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影视剧及文艺节目排播工作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1〕47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集团):
  为切实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相关题材影视剧及文艺节目的播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影视剧及文艺节目的播出工作,选择排播能生动再现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画卷,真实记录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历程的优秀影视剧作品,着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同时编播反映和塑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先烈、模范人物、优秀共产党员光辉形象的优秀文艺节目,努力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定专人,抓好落实。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策划,提出要求,作出部署,确保各级电视台主频道在六月至八月庆祝期间播出适宜的精品影视剧及文艺节目。
  三、为规范报送程序和内容,现对报送具体工作作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照此执行:
  1.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的影视剧目和文艺节目,要切实负责,加强内容审核,确认剧目、节目内容和主题均符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舆论氛围后,再报送省广电局。
  2.报送时间及方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播出机构要将《建党90周年献礼影视剧及文艺节目备案表》(见附件)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当地文广新局;各市文广新局汇总所辖广电播出机构播出的相关情况,于2011年3月18日前通过传真或邮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省广电局艺术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浙江广电集团参照上述要求报送有关情况。
  联系人:傅思聪;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省广电局艺术处;邮编:310005;电话:0571-56353003;传真:0571-56806336;电子邮箱:fsc_2939@163.com。

  附件:建党90周年献礼影视剧及文艺节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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