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多厅影院建设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0〕20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电影院线公司: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0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77号)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省多厅影院建设和改造,保障城乡群众的文化权益,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设立了浙江省多厅影院建设改造专项资金。现就2010年度申报该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申报范围:扶持补助欠发达地区(详见附件1)多厅影院建设。
二、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自2010年1月1日起完成新建或改建并竣工开业的多厅影院;县级城镇须五厅以上、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特别困难县级城区多厅影院建设标准,经省广电局批准,可降低到三厅;
2.申请资金补助的影院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3.申请资金补助的影院必须安装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影院及院线计算机售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完整准确上报数据;
4.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多厅影院建设,补助上限为五厅,每厅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专项资金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所在院线公司的意见。
符合申请条件的影院,申请表报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和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0年9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广电局电影管理处。联系人:周丹,电话:0571-56353417,传真:0571-56806343。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多厅影院建设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地区分类表
类 别
| 市、县(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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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
| 文成、泰顺、开化、松阳、庆元、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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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洞头、永嘉、苍南、武义、磐安、衢州市(含所属区)、常山、龙游、江山、岱山、嵊泗、天台、仙居、丽水市(含所属区)、青田、缙云、遂昌、云和、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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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安吉、兰溪、三门、舟山市(含所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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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 桐庐、建德、临安、新昌、嵊州、浦江、东阳、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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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嘉善、海盐、海宁、平湖、桐乡、德清、长兴、诸暨、上虞、永康、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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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含所属区)、温州市(含所属区)、瑞安、乐清、嘉兴市(含所属区)、湖州市(含所属区)、绍兴市(含所属区)、绍兴县、义乌、台州市(含所属区)、温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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