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0〕225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办字〔2010〕302号)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暂行办法》(浙广厅通〔1998〕274号)及其《实施细则》(浙广局〔2001〕113号)的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工作,现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根据广电总局的要求,对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类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请各单位按照《2010年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先进台站(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要求》(见省局网站),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和组织工作。
(2)各广播电台、电视台只能以具体技术部门申报先进台站(集体),不能以整台名义参加先进台站评选。
(3)推荐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须严格按照名额的分配申报(附件1)。
(4)申报材料上报需打印一式5份及电子版1份,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评委可酌情扣分。推荐汇总表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和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填写。
(5)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11月1日前汇总并上报推荐材料,电子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省广电局科技处,省局将于11月初召开技术维护奖评审会。联系人:张轶,电话:56353235。
《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可在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省局发文”栏目内查询,网址:http://www.zrt.gov.cn。
附件:
1.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表
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表(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填报)
5.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表(省级广电部门填报)
6.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个人奖申报表(省级广电部门填报)
7.2010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略)
8.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要求(略)
9.2010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先进个人奖申报要求(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奖
申 报 名 额 分 配 表
单位
| 个人
| 集体
| 单位
| 个人
| 集体
|
杭州
| 7
| 2
| 金华
| 6
| 2
|
宁波
| 7
| 2
| 衢州
| 4
| 1
|
温州
| 7
| 2
| 台州
| 5
| 1
|
绍兴
| 5
| 1
| 丽水
| 6
| 2
|
嘉兴
| 5
| 1
| 舟山
| 3
| 1
|
湖州
| 3
| 1
| 省本级
| 1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