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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16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我市全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集中整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改善了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我市将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重点

  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围绕食品、药品、五金刀具、化妆品、农资、建材、音像制品、烟酒等重点商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突出问题,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开展整治,有效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范网络交易和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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