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汕尾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65号)的要求和全省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就业优先”的服务理念,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平台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府成立了“汕尾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到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建设,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延伸到最基层,确保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人才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