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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实施意见


  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主要涉及主干道隔离网内绿化景观带、主干道隔离网外两侧25米绿化景观带、主干道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生态景观带、江河两岸生态景观林带等4种类型。以现有的绿化和森林为基础,采取以下多种建设方式:一是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其他土地等采用植苗方法进行人工造林;二是对疏林地、残次林进行补植套种;三是对已经绿化但景观效果不理想的林分进行改造提升;四是对景观效果较好的林分进行封育管护。

  (二)建设内容。

  1.将10号林带建成以红色为主调的生态景观林带。其中:梅河高速及其延伸段(含兴畲高速、S223线梅城至雁南飞段)、天汕高速梅州至丰顺段以“万紫千红长廊”为主题,树种以红花紫荆、黄槐、紫薇、复羽叶栾树(国庆花)为主,配置夹竹桃、大红花、勒杜鹃、鸡冠刺桐、枫香、山乌桕、香樟、木荷、秋枫、阴香等树种。形成“万紫千红”为主调的森林生态景观。

  2.通过对韩江干流沿江(河)岸线1公里可视范围的山地和重要水库集雨区的山地绿化,将23号林带建成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江河生态景观林带,选择具有较好涵养水源和较强保持水土能力的乡土树种,采用主导功能树种和彩叶树种随机混交或块状混交的方式进行造林绿化,提高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能力,减少地表径流,减轻水土流失,防止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强调叶色变化和季相变化,呈现以绿色为基调、彩叶树种为小斑块的景观。

  (三)建设期限。

  1.规划建设前期(2011-2015年)。全面完成2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补植套种14.4万亩、改造提升10.4万亩、封育管护25.4万亩。其中:2011年,完成全市生态景观林带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主要完成梅河高速及其延伸段、天汕高速梅州至丰顺段等2段省示范段300公里建设任务;2013-2015年,在巩固和完善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10号、23号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2.规划建设后期(2016-2020年)。完成前期建设的2条生态景观林带的封育管护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各项建设任务,交通干线和韩江整体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构筑覆盖全市的森林生态网络,规划范围内土地实现绿化美化生态化。

  五、建设要求

  (一)突出林业转型发展功能。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是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通过补植套种、林分改造、封育管护等措施,改变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低效林多,优质林少;沿线桉树多,乡土树种少的现状,推动森林资源增长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更好地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优化提升阶段的目标任务,为建设最好林相、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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