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表彰的先进按授奖部门级别(国家级和重庆市级)编排名单,注明表彰时间,受表彰单位、姓名和职务,表彰部门或单位,表彰种类或等级。
(3)奖励时间以颁奖日期为准。
(七)优秀作品选登
1. 内容:选登年度获得市以上广播影视奖的部分有代表性的作品。
2. 要求:提供获奖证明。
(八)广电人物
1. 内容:汇集年度内本市广播影视系统负责或分管广播影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领导和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中心)、网络公司(分公司)的主要领导;副高以上技术级别的广播影视专家、学者名录。
2. 要求:
(1)人物名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行政或专业职务、主要代表作品或工作业绩,字数在200字左右。
(2)排名以职务、级别为序。
(九)统计表
1. 内容:刊载全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年度工作数据。
2. 要求:统一按全国广播电视统计程序和要求填写,报我局计财处统计汇总。
(十)通讯录
1. 内容:汇集全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科研设计、电影电视剧生产制作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开设广播影视专业院系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2. 要求:写明部门或单位名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值班电话;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
二、报送方式
(一)各区县(自治县)的资料分别由当地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网络分公司负责收集整理,由文广新局汇总并分类后统一上报。
(二)各单位相关材料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以纸质材料、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文化广电局宣传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华荣 赵 亮
联系电话:67705208、67877010(传真)
电子邮箱:cqgdxh@sina.com
附件:1.《重庆广播电视年鉴》(2012年版)编辑大纲;
2.《重庆广播电视年鉴》(2012年版)供稿稿签。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广播电视年鉴》(2012年版)编辑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