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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收集《重庆广播电视年鉴》(2012年版)相关资料的通知


  (11)其它与广播影视工作相关的照片。

  2. 要求:

  (1)所提供照片要能真实再现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要有特点和创意,图像要清晰;

  (2)每张照片均用彩页形式单独编排,照片说明要准确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3)照片以电子文档(JPEG)形式提供,并附照片说明。

  (二)工作概况

  1. 内容:全面反映本单位思想教育、舆论导向、中心宣传、改革发展、安全播出、节目创新、工程建设、为民服务、广播电视创收、固定资产增加、人才培养引进等各方面工作。

  2. 要求:以第三人称写作,字数在2000-8000字。

  (三)大事记

  1. 内容: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单位年度内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人事变动、受到的重要表彰奖励。

  2. 要求:

  (1)格式:条目化编写,以时间先后为序,以月份为单位编排。

  (2)要素:体现时间(年月日)、地点、人物(人数)、事件、结果等要素,只写事实,不需评论。

  (3)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表述准确;字数为每条50-150字。各类名称一般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4)请注明“XX区县大事记”或“XX单位大事记”。

  (四)重要文件及规章制度

  各单位2011年出台的对全市广播电视工作有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的各类规章、制度、办法、通知等。

  (五)领导讲话及专论

  1. 内容:市级部门以上领导在公开场合关于广播影视工作的讲话;发表在区县以上报刊的论文(含剧目节目评论)、调研报告、工作经验等。论著单列上报。

  2. 要求:

  (1)推荐的论文由作者或推荐人写出“论点摘编”(字数在500字以内),附上已发表的原文复印件,并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2)理论研究文章按国家、省市、区县三级排序,同一级别的按核心期刊、公开期刊、内部期刊的顺序排列。

  (3)所有论文及相关文章须以电子文档形式供稿。

  (六)评奖与表彰

  1. 内容:参加市级以上部门评奖获得奖励的作品和项目,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2. 要求:

  (1)作品和项目按获奖级别(国家级和重庆市级)编排目录,注明奖励时间,作者单位名称、姓名和职务,获奖作品或项目名称,评奖、授奖部门或单位,奖励种类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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