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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农机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安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整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农机专项行动督查组,也将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采取“明查暗访”、“专家把关”等形式,对各地开展农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各地要及时向市农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4月15日前将农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市农机专项行动办公室,每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3),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刘志斌、刘秀兰,电话:67730469,电子邮箱:cqnjlj@126.com。

  附表1: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除外)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表2:市外注册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表3:农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表1
  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除外)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牌号 机主姓名 住址联系电话排查隐患情况
产品型号身份证号码
        
        
        
        
        
        
        
        
        
        
        
        
        
合计(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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