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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2〕114号),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农委将组成检查组,就安全责任落实、投入保障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要根据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的特点,充分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普及农机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要积极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咨询日宣传等活动,结合我市“阳光工程”培训,切实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力度,把宣传教育落到户,落实到机手,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术和安全法规知识水平。

  (六)切实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专职人员,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做好分析评估工作。

  (七)大力推进“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一要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法〔2012〕53号)精神,抓好“平安农机的创建活动,争取政府重视,建立保障机制,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争取资金投入,打牢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形成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要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1〕200号)要求,大力开展农机监理“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的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通过创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规范监理业务、提升监管能力。

  (八)加强安全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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