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新闻媒体实时报道市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情况,集中报道在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重点宣传人民群众如实申报的典型事例,继续刊播人口普查公益广告。
(三)普查成果发布阶段(2011年4月-2012年5月)
结合普查结果公布工作,围绕普查结果做好数据的解读,抓紧进行资料开发,运用普查数据,充分展示2000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宣传人口普查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积极作用。
三、实施原则和工作要求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和“社会动员、提倡义务”的原则。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规划,编写宣传材料,准备宣传物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普办、党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根据全市统一要求,设立宣传组,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谋划宣传项目,制定好人口普查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做好宣传保障,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各街道、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的宣传工作。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重大宣传活动或宣传项目,由市人普办与相关区县人普办共同组织实施,各地人普办拟定的重大、创新宣传项目,也可申请与市人普办联合实施,务求提高宣传效果。
宣传部门要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做好人口普查公益性宣传报道,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发挥优势,齐心协力搞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要主动与各级人普办联系采访报道,结合各自特点,拿出版面、时段,开设“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专栏,对人口普查进行宣传报道。对有关稿件,要按规定程序送审。
请各区县人普办于2010年7月10日前,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将宣传工作方案报送至市人普办。同时,各区县人普办要及时反馈当地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动态,上报宣传活动简报和图片资料。
联系人: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 黎 67637350
市委宣传部 邓绍祥 63895045
报送邮箱:pczx@cq.stats.cn
附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