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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计局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工业50强及进步奖企业的通知(2011)

重庆市统计局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工业50强及进步奖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各工业企业:

  为搞好2010年重庆市工业50强及进步奖企业的评选工作,评选程序采取自愿申报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现列出申报的基本条件及要求,请各区县统计局根据具体规定认真组织企业申报。

  一、申报原则

  符合基本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0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8亿元以上,并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集团)。

  三、申报形式

  以独立核算的法人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形式申报。鼓励企业以集团形式申报,以企业集团申报的合并口径仅限控股的工业企业,一个企业集团只允许集团或核心企业参评。

  四、申报时间

  2011年2月底前企业完成申报,3月8日前各区县上报企业申报资料。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万 涛

  联系电话   67637166

  六、申报表式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工业50强及进步奖企业申报表

法人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计量单位

2010年

2009年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利税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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