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2006-2010年度全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
2006-2010年,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国有企业、工作指导企业(以下统称国有重点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把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市国资委决定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等40个先进集体、孙翔等9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全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动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06-2010年度全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法办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普法办
重庆诗仙太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普法办
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法办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市地产集团普法办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华兴工程监理公司普法办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