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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组织做好重庆市国有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

  3. 参与评审工作会和小组及大组的评审、讨论,并负责对所主评审成果项目作出评价和改进意见,以及获奖等级建议;专家评审小组统一意见为初审意见,专家评审大组统一意见为二审意见(一等奖项目和有争议项目,均以实到评委投票过2/3确定),报请市国资委批准后为终审和表彰奖励依据。
  九、重庆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属重庆市级(省部级)成果奖,并设一等、二等、三等3个奖项。对获得重庆市级管理创新成果奖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我委将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并在省级及新闻媒体上公布及宣传推广。
  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在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的同时,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国资委2006年《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工作的通知》(渝国资改〔2006〕34号)以及本系统、本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附件2:
  重庆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

  成果名称:                 

  申报企业(全称):              

  推荐单位:                 
  
  
  报送时间:               

  重庆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管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表

成果简介和主要创新点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注:本表只对成果的来源、性质、理论依据、结构内容、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和主要创新点作一千字以内的简明介绍,成果主报告请另附。

成果主要创 造 人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成果参与创 造 人

 

 

 

成果创造于何年

何月,在本企业

已实际应用多长

时间、多大范围

 

本成果何时经过

何单位、何种

鉴定(注1)

 

本项成果是否已

在本行业或本系统

推广应用,推荐

单位对推广应用

有何建议

 

申报企业类型(注2)

 

申报企业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申报企业网址

 

电子信箱

 

电话

 

传  真

 

企业负责人

姓 名

职务(部门)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推荐单位

签署意见

(注3)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职务:

推荐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推荐单位负责人

姓 名

职务(部门)

电 话

传 真

 

 

 

 

推荐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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