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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多厅影院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一)省财政厅和省广电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级财政、广电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向省财政厅、省广电局报告。
  (三)对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的资金;对于违规骗取资金的企业,取消其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

  第九条 本办法自本办法自2010年度开始执行。

  附件1:
  浙江省多厅影院建设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地区分类表

类 别

市、县(市)名单

欠发达地区

文成、泰顺、开化、松阳、庆元、景宁

淳安、洞头、永嘉、苍南、武义、磐安、衢州市(含所属区)、常山、龙游、江山、岱山、嵊泗、天台、仙居、丽水市(含所属区)、青田、缙云、遂昌、云和、龙泉

平阳、安吉、兰溪、三门、舟山市(含所属区)、金华市(含所属区)

其他地区

桐庐、建德、临安、新昌、嵊州、浦江、东阳、临海

富阳、嘉善、海盐、海宁、平湖、桐乡、德清、长兴、诸暨、上虞、永康、玉环

杭州市(含所属区)、温州市(含所属区)、瑞安、乐清、嘉兴市(含所属区)、湖州市(含所属区)、绍兴市(含所属区)、绍兴县、义乌、台州市(含所属区)、温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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