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农节目建设工作要求
1.节目定位。有别于无线一套广播节目的内容定位,以县城以下农村干部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以针对性、实用性为基本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本地化服务的特色和优势。
2.主要内容。(1)整合编辑中央、省、市、县四级广播的重要新闻和对农栏目。(2)以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为指向,自办部分节目栏目。(3)给乡镇站预留时段播放乡镇自办广播节目。
3.编播方式。节目编排和播放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并考虑季节、农忙等因素,一般采取定时、分段播放。分段播放的节目编排形式一般参照无线广播的模式,做到完整规范(具有开始曲、节目呼号、主持人问候语、内容介绍、栏目组联系方式和结束语等基本要素)。
4.保障机制。各市县台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农口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办好有线对农广播节目。建立完善长效运维保障机制,确保节目从内容编播到传输等各个环节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钱投入,并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管激励机制。
三、应急广播建设工作要求
1.主要任务。根据《国家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要求,充分运用现有农村有线广播网络,完成与当地政府应急工作体系对接,建设市或县、乡镇、村三级贯通、统一联动、安全可控、反应敏捷的应急广播体系,确保在应急响应情况下,市或县政府能在第一时间通过有线广播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在广大农村地区户内外的全覆盖。
2.重点工作。农村应急广播系统主要由播控、传输和接收三部分构成。传输和接收系统已在“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建设中基本完成。这次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
(1)市、县台播控系统(即农村应急广播室)建设。农村应急广播室可与广播播音室合并建设。在日常情况下广播室进行广播节目播音,在紧急情况下通过切换系统中断正常播音,转为全市、县农村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中心。广播室门口必须加挂“农村应急广播室”牌子。播控系统硬件配备主要包括前端系统、音频工作站和自动播出切换系统等。
(2)市或县台、乡镇站、村广播室三级架构的应急等级设置。在市或县有线广播网络保持全线贯通的基础上,按照市或县台为应急信息发布的最高等级、乡镇站为第二等级、村广播室为第三等级进行播控权限设置。在日常情况下,整个有线广播网络传输市县台对农节目和乡镇站自办的广播节目;在紧急情况下,市县台、乡镇站、村广播室可根据需要迅速中断节目,向当地干部群众发布应急信息;市县应急广播室作为应急信息发布的最高等级,乡镇站、村广播室必须无条件保证市县政府所发布的应急信息在全网中的传播。各市县台应围绕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各乡镇站、村广播室的应急制度建设,并尽快完成有关设备配备、网络改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