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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省有线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省有线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0〕230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集团):

  加快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是推动有线广播网络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功能,实现“优质响”、“长期响”的重要举措。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现场会上,省广电局已明确全省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下一阶段的任务是加快自办一套有线对农节目(下称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市一半以上有任务的台完成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年底前其他台基本完成任务。明年1月底前,各市局完成辖区内各台验收并向省局提交报告。根据现场会工作部署,结合各地的实践,特对加快有线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提出工作要求(见附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线广播“村村响”是广电惠民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在今年的广电惠民工作标准中,省广电局把自办一套有线对农广播节目列入最佳类标准,明年还将把完成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任务列入普适类标准。请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按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指导推动工作。省财政厅大力支持这项工作,专设了应急广播建设补贴资金,并于日前下拨各地(宁波市除外)。请各地充分用好这笔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浪费。对于今年年底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已下拨的应急广播建设补贴资金将在明年的经费中扣除。

  请各市局将辖区内各有关单位10月底前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一次统计,有关书面汇报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省局科技处。联系人:斯民娅,联系电话:0571-56353187,传真:0571-88074827。

  附件:
  1.《浙江省有线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工作要求》
  2.全省承担有线对农广播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任务的市县台名单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有线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工作要求

  为充分发挥我省农村有线广播网络的公益性功能和作用,实现“优质响”、“长期响”,特就加快有线广播“村村响”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各市、县广播电视台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需要和农村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充分运用现有农村有线广播网络,加快自办一套有线对农节目(下称对农节目)和应急广播建设,推动有线广播网络在传输好对农节目的同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发布应急信息的重要通道,发挥对农宣传服务和政府应急服务的双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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