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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做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做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1〕240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通知》(浙广局发〔2011〕206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直播卫星管理中心的要求,请各地做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区域划分、信息登记、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和要求
  1.县(市、区)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工作任务。做好符合安装直播卫星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自然村)、门牌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登记工作,并制成Excel表(格式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市、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指定专人协助当地文广新局做好直播卫星服务区域划分工作。服务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行政村下属自然村的直播卫星用户,以该行政村名义申报;国有林场用户,以就近行政村名义申报),并登录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
  2.县(市、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任务。核实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上报的用户登记信息,指导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做好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且近期无联网计划、需采用直播卫星覆盖的服务区域划片工作,并将划片情况报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3.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任务。汇总、审核辖区内县(市、区)上报的数据,指定专人在直播卫星管理系统中对县(市、区)上报的服务区域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3),并汇总全市情况上报省广电局“村村通”办公室(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二、时间要求
  请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尽快落实人员,启动相关工作,并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服务区域划分工作,3月30日前完成直播卫星用户完整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联系人:省广电局俞舟峰、王天根、王兴南,电话:0571-56353297、56353289。电子邮箱:sgc_sgdj@zj.gov.cn。

  附件:1.2012年度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用户登记表
  2.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管理系统县级操作说明书(略)
  3.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管理系统市级操作说明书(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度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用户登记表

序号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或社区)门牌号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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