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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新宝龙·易城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新宝龙·易城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渝价〔2012〕22号)


重庆新点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财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你们申报的各物业环境、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收取电梯费。

  (一)月票票价

  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按人计算: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0元。

  (二)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本通知后,须持本通知到我局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相关手续,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长期公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除本通知收费项目外,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四、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及时查处。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正式标准执行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为止。

  附件:
  新宝龙·易城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物业名称

物业所在区域

物管公司名称

住宅公共服务费

门面公共服务费

备注

物业服务费

维修养护费

合计

新宝龙·易城

大渡口区

重庆新点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45

0.25

0.70

 

正式标准

德云·华城

九龙坡区

重庆市财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45

0.20

0.65

 

正式标准

 

 

 

 

 

 

 

 

 

 

 

 

 

 

 

 

 

 

 

 

 

 

 

 

 

 

 

 

 

 

 

 

 

 

 

 

 

 

 

 

 

 

 

 

 

 

 

 

 

 

 

 

 

 

 

 

说明:

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约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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