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浙江省广播影视惠民服务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有关网络传输机构: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今年全省广播影视重点工作任务,在实施2011年度广电惠民服务工作标准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2012年度工作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达到合格标准,并努力达到优秀标准,推动广电惠民工作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实效,强化服务保障,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度浙江省广播影视惠民服务工作标准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今年全省广播影视重点工作任务,在实施2011年度广电惠民服务工作标准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2012年度工作标准。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关于全面建设文化强国和文化强省的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任务,以优质化、数字化、均等化为目标,不断拓展惠民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实效,强化服务保障,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和考核要求
(一)重点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对2011年度广电惠民重点服务项目和标准进行必要调整,调整后的重点服务项目共有9项,分别是:“村村通”数字化提升工程、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广电低保数字化提升工程、“村村响”应急广播提升工程、乡镇广播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县级城市影院数字化改造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创建“无小耳朵”活动工程。
(二)职责分工
省广电局负责全省广电惠民的组织推动工作,各市文广新局根据省广电局的部署,负责辖区内广电惠民的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村村通”数字化提升工程、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广电低保数字化提升工程、“村村响”应急广播提升工程、乡镇广播站标准化建设工程等5项重点工作原则上以各市、县级广播电视台、网络传输机构为主进行推进;县级城市影院数字化改造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创建“无小耳朵”活动工程等3项重点工作原则上以各县级文广新局为主进行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原则上由承担任务的有关局、台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