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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解甲园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解甲园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渝价〔2012〕57号)


重庆鑫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绿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你们申报的各物业环境、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收取电梯费。

  1、月票票价

  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按人计算: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0元。

  2、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本通知后,须持本通知到我局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相关手续,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长期公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除本通知收费项目外,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四、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及时查处。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7]533号文件同时废止。正式标准执行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为止。

  附件:
  解甲园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物业名称

物业所在区域

物管公司名称

住宅公共服务费

门面公共服务费

备注

物业服务费

维修养护费

合计

解甲园

渝中区

重庆鑫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65

0.25

0.90

 

正式标准

国盛·伟岸滨洲

江北区

重庆国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60

0.25

0.85

 

正式标准

太阳园

渝北区

重庆绿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50

0.25

0.75

 

正式标准

 

 

 

 

 

 

 

 

 

 

 

 

 

 

 

 

 

 

 

 

 

 

 

 

 

 

 

 

 

 

 

 

 

 

 

 

 

 

 

 

 

 

 

 

 

 

 

 

说明:

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约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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