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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主要措施

  (一)水上交通安全

  以“四客一危”船舶、餐饮船和老旧船舶为重点的船舶安全检查;以危险品、集装箱、滚装、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港口码头为重点的港口安全检查;以航道施工船舶、航道疏浚、机具设备、工程爆破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的航道建设及涉水工程安全检查。

  继续深化危险货物码头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非法建设和经营的码头;继续开展运输车辆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搭乘滚装船专项整治,推进客运、危化品、集装箱和滚装码头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

  严厉打击船舶超载以及农自用船、渔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继续加大砂石船舶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打击采(抽)砂作业审批手续不完备、擅自改建、主尺度与证书或图纸不一致、擅自加装影响船舶稳性的设施设备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近5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实行过停航、停业整顿的水运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检查必须100%覆盖,严格执行水上交通安全“十个一律”。

  (二)高速公路安全

  加强主要收费站入口、省际收费站入口的管控,对超载超限车辆、危化品车辆和车况不良的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加大对车辆证照及驾驶人资质的检查力度;集中整治超速、货车超限超载、7座以上客车及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快速反应,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提高清障救援效率,防止多车追尾事故,避免高速公路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加强对全市高速公路隧道、桥梁、高架桥、高边坡、长大纵坡等重点路段的排查,加强施工路段监管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改,完善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视频监控设备、应急救援装备。

  (三)公路安全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路堤、桥梁、隧道等路段和车辆通行密度较大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公路,特别是县、乡公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将事故多发路段优先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安全防护形式,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加强公路养护作业路段管理,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公路施工养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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