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渝交党〔2010〕147号)
委属单位党委(支部)、中信渝黔公司党委、中信沪渝公司党委:
为健全和规范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党建目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决定对201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委属各单位党委(支部)、中信渝黔公司党委、中信沪渝公司党委。
二、考核内容
以《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依据,在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的基础上,着重考核以下五项内容:
(一)党建工作保障措施。是否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二)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委(支部)班子是否政治坚强、团结协作、作风端正、清正廉洁;是否能够围绕中心、保障发展。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重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否重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是否落实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否加强党员经常性思想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五)创先争优活动。是否搭建活动机构、明确主题载体、营造良好氛围、对照岗位职责作出承诺;是否开展汇报讲评、评选公示活动;是否及时报送信息简报。
三、考核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上述内容做好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字数2500字内),并填写《201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见附表1),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委组织人事处。
(二)集中互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组织人事处将会同相关处室,于2010年1月中上旬组织各单位,采取听汇报、看资料、互相评价打分等方式进行考核。各单位需准备好相关基础资料以备查验,基础资料不齐全的,将酌情扣减分值。